温岭市万兴路285号 商贸楼宇集中登记地址 温岭市商贸城B区5号楼四楼 温岭市万达广场B区5号楼四楼 温岭市银泰城4号楼四楼 社区集中登记地址 温岭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 温岭市新河街道办事处一楼 温岭市箬横街道办事处一楼 4. 其他符合条件的地址 符合《浙江省市场主体登记住所(经营场所)证明指南》规定的其他地址,如: 已取得产权证的商业、办公用房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、租赁用途符合工商登记要求的商业、办公用房 高新技术企业、孵化器、众创空间等经认定的创业载体提供的地址 注意事项: 注册地址需符合工商登记部门的要求,且有真实有效的租赁证明或产权证明。 协同伙伴注册需委托有资质的协同伙伴机构,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委托书。